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
擬補充錄用人員的公示
根據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有關規定,1名考生因懷孕推遲體檢,孕期滿后補檢、考察合格,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限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向中共眉山市紀委(市監察局)、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錄用人員自動放棄進入下一考錄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中共眉山市紀委(市監察局)監督電話:(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28)12380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28)38168560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