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及崗位
法制辦工作人員1名;
文秘崗位工作人員1名;
計算機通訊技術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一)法制辦工作人員,要求為我縣在編在崗的行政編制人員;
(二)文秘崗位工作人員,要求為我縣在編在崗的行政編制人員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人員;
(三)計算機通訊技術人員,要求為我縣在編在崗公益一類或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人員。
上述報名人員,不包括在編教師;如系鄉鎮(街道、園區)機關事業單位,須在鄉鎮(街道、園區)工作滿5周年。
三、報名基本條件
(一)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
(二)工作勤奮,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三)32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四)報名須征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尚處于試用期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辦理轉任、調動工作情形的。
四、專業條件
1.選調法制辦工作人員,要求法律相關專業,其中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
2. 選調文秘崗位工作人員,有較好的寫作功底,專業不限;
3. 選調計算機通訊技術人員,要求電子信息工程類相關專業,有2年以上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工作經驗,并參與過信息化項目的建設。
五、選調程序與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9月7日到9月8日(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縣行政中心C幢816室)。
3.攜帶材料:報名時須提交報名表(附件)一式兩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學歷證書、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人員所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后,向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發出應試通知書。
(三)組織考試
選調文字工作人員考試分為筆試加面試。筆試與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比40%,面試成績占比60%。按筆試成績1:3進入面試環節,人員不足的,則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環節。
其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節。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錄取程序:按照人崗相適、擇優選調的原則組織考察。經組織考察,研究同意后按規定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聯系電話:0572-6256680,傳真:0572-6025734。
(五)其他事項
1. 報名者對提供的資料真實性必須作出承諾,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資格,并函告報名者現所在單位。
2. 經考察,確無合格人員的,取消此次選調。
3. 文秘崗位工作人員、計算機通訊技術人員,根據擬選調錄用人員的編制情況,相應確定縣政府辦或下屬事業單位崗位。
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