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分工
(一)我市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規劃局共同負責。具體報名工作和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0月21、22日兩天。
考試原則上在常州市設置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的科目開考前,應試人員應注意如下事項: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五、報考條件
(一)報考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所在單位業務范圍(經營業務)中需有規劃業務。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2.符合《規定》第八條中“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實務》三個科目的考試。
(四)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五)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學位等同。
(六)《規定》第八條的“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七)“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八)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有關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時間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規定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先現場審核、后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流程詳見報名網站)。
報名網站: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報名網址:zg.cpta.com.cn
網報技術咨詢電話:86617131
資格審核咨詢電話:85681918
報名及上傳照片時間:8月22日-8月29日
現場資格審核時間: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審核地點: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地址:北直街35號。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8月30日
(三)參加2014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級別為考全科)且通過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對應考試科目的合格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4年為一個周期的規定順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變更級別,如若變更級別按新考生處理。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無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報考人員處理。2017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只包含2014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新考生”在上傳電子證件照、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后,都必須參加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于指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即完成報名。如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以及審核通過后逾期未繳費的,均視為報名不成功。
辦理現場審核時考生需攜帶如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 符合學歷條件的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學位條件的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免試科目的考生還需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4. 加蓋單位公章的業務工作證明及單位意見(格式詳見“附件”);
5. 考生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法人證書),按省廳要求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里需有規劃業務;
6. 未盡事宜,以現場審核人員的意見為準。
(四)需要發票的考生可在網上繳費成功后于10月16日至10月20日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至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北直街35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逾期不再受理。
(五)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認真按照報名條件及資格審核要求進行報名。考生報名時應提前準備好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版證件照(電子版證件照指在正規照相館拍攝的標準數碼證件照,請勿使用照片掃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實、謹慎填寫本人報考信息(網上審核只審核考生照片,不審核報名資格);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前應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考生如通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報考該項考試的,將取消其考試資格,所支付費用將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且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六)2017年10月13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大綱
2017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沿用2014年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服〔2001〕32號)精神,2017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120元標準收取,報名費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