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編委辦下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市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
二、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認真細致,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并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歷年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四)符合《關于轉發《寧波市公務員轉任規定(試行)》的通知》(慈委組〔2015〕23號)規定的轉任條件。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于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市編委辦(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655號市行政中心14樓)1407室報名。報名時遞交以下材料:
1、《市編委辦下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須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張;
4、本人近期撰寫的工作報告、調研文章等材料2篇。
報名時接受現場資格審核,證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與選調條件不符者不能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不足選調計劃3倍的,取消選調。
(二)考試和考察
1、考試。采取以面試為主的方法,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事宜具體另行通知面試對象。
2、考察。根據考試情況,根據選調計劃以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疾熘饕私馑枷胝嗡刭|、工作表現、身體狀況等情況。
(三)公示和選調
考察后,經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對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符合條件并經用人單位和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它事項
若經考試或考察確無合適人選選調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可取消本次選調計劃。聯系電話:63981407。
慈溪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