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章潔等3名同志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錄用條件,經研究,同意錄用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請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做好新錄用人員的培養和管理工作。
附:同意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名單
一、欽州市國土資源局欽北分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章潔、彭莉;
二、欽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黃永靜。
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