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
面試考生須知
1、考生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確認書,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三證不齊全或未按時確認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考試前30分鐘組織考生抽簽,按抽簽順序參加面試,抽簽開始仍未到達候考室的,剩余簽號為該面試人員順序號。面試開始時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進入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物品和關閉狀態下的通訊工具、電子設備,統一交監督員保管。
3、考生應遵守面試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定,影響面試。
4、考生面試前在候考室等候,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面試后在考后休息室休息,不得再返回考場和候考室。
5、考生在考點內任何場所的活動均由工作人員進行引導,個人不得隨意走動。
6、面試時,考生必須使用普通話。
7、考生面試時,不得將隨身攜帶的電子設備、任何書籍和資料等與面試無關的物品帶入候考室和考場,只能放在指定的地點。考試完畢不得將草稿紙等帶出考場,考生席上擺放的紙張和筆,提供考生在面試時使用;每一個問題回答完畢后,考生應向主考官示意并說“回答完畢”。
8、對違紀者,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并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