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是由廣東省文聯主辦、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綜合性藝術類高等職業院校。主要承擔高職教育、成人教育、中職教育和培訓等職能。學院現有番禺區主校區、郭蘭英藝術分院校區、海聯路校區共三個校區,占地面積188.7畝,全日制學生4300余人。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學院事業發展,面向社會招聘合同制(非在編)工作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各崗位人員共11名,詳見《廣東文藝職業學院2017年合同制(非在編)人員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服從工作安排;
2.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
4.專業基礎扎實,素質良好;
5.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6.年齡條件: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的人員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報名第一個工作日。
7.其他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詳見《廣東文藝職業學院2017年合同制(非在編)人員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8.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得應聘。
二、人員待遇
聘用人員為合同制員工(非在編),根據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薪酬待遇按我院校內非在編人員標準執行。
三、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7年8月23日--8月27日。提前或過期報名的,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和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情況、工作業績等有關材料的電子掃描件打包發送至我院招聘工作電子郵箱(gyrscfb@163.com)。郵件主題請用“姓名+應聘崗位+崗位代碼”表示,如“張三應聘基礎教育部專任教師201701”,否則不予接收。
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和發放準考證
1.時間:2017年8月30日(周三)8:30-11:30;14:00-17:00
2.地點:學院主校區行政樓三樓會議室(廣州市番禺區市廣路242號廣東文藝職業學院)
3.要求:應聘人員攜帶下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接受資格審查:《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3張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工作經歷證明等,取得海外學歷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材料。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現場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見準考證??忌鷳{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1.面試組織。考生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在面試前30分鐘到達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為各評委所給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面試方式。面試分二種方式進行,第一類崗位(崗位代碼201701-201706)采用結構化面試加試講方式,第二類崗位(崗位代碼201707-201711)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工作能力。教師崗試講內容及要求將在面試前兩日在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網站主頁公布。
3.面試成績。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試講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均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第一類崗位(崗位代碼201701-201706)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50%+試講成績*50%,第二類崗位(崗位代碼201707-201711)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
面試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試講成績,存在不合格情況的,視為不合格。
(四)確定體檢人員
根據合格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體檢人員,人員名單將在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網站主頁公布。
(五)體檢
體檢由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統一組織,體檢人員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對于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體檢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體檢不合格的,從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在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四、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廣路242號
郵編:511400
聯系郵箱:gyrscfb@163.com
聯系人:張老師,花老師
聯系電話:020-34810203
15989082422(張老師)
13929538288(花老師)
五、有關情況說明
1.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知會本人現所在單位,并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才可報考。因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聘用等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2.本招聘啟事由廣東文藝職業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
2017年8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