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它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6、符合上述第5項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7、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學校名單可在建設部網站查閱《關于公布高等學校建筑學、城鄉規劃、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工程管理專業評估(認證)結論的通告》(土建專業評估通告〔2017〕第2號)。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業務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计趦鹊娜藛T,不得參加該項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