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47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21日、22日(周六、周日)兩天
10月21日 上午 09∶00 - 11∶30 城鄉規劃原理
下午 14∶00 - 16∶30 城鄉規劃相關知識
10月22日 上午 09∶00 - 11∶30 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 - 17∶00 城鄉規劃實務
二、科目設置、作答方式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城鄉規劃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的科目開考前,應試人員應注意如下事項: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于考場指定處。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茖W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2.符合《規定》第八條中“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實務》三個科目的考試。
(三)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四)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學位等同。
(五)《規定》第八條的“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六)“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七)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有關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時間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相應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在職學歷攻讀期間、之前、之后的工作經歷可算入工作時間,全日制學歷未正式畢業期間的實習經歷不算入工作時間。工作時間計算至2017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滿12個月算1年。
四、報名工作
(一)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8月22日-29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30日。
(三)參加2014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級別為考全科)且通過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對應考試科目的合格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4年為一個周期的規定順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變更級別,如若變更級別按新考生處理。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無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報考人員處理。2017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只包含2014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
(四)凡新報考者(包括報名表上無檔案號的老考生及異地考生),需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由報考者本人或他人將有關報名材料送至南京人才大廈(北京東路63號)三樓大廳進行資格初審并交表,只有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才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30日。
根據市職稱辦《關于加強我市考試類職業(職稱)資格報考審核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15〕29號要求,辦理資格審核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須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書復印件。(1)除學歷證書復印件外,還須提供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有效期須超過2017年9月1日);(2)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原件;(3)現役軍人在部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校成人教育學歷,須提供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原件、軍官證或退伍證原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現工作單位出具并蓋章,可下載附件);
5、提供現工作單位為報考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清單(一個月以上),在當地社保部門出具或打印;勞務派遣人員須同時提供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清單(一個月以上)和勞務派遣合同;
(四)對于報名表上有檔案號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網上報名并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不需資格審核。
報考者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的10元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服〔2001〕32號)精神,2017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120元標準收取,報名費按每人每科10元收取。
對于有收費發票需求的考生,可在準考證打印期間憑身份證到南京人才大廈一樓(北京東路63號)21號窗口領取,聯系電話:83151995。由于涉及費用上繳,逾期無法辦理,請考生予以配合。
(六)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3日- 19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成績及合格證發放
考生請于考試兩個月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辦法查詢本人考試成績;全部科目考試合格者請于兩個月后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七、考試大綱
2017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沿用2014年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八、聯系電話
考務咨詢電話:83151200(網絡操作、照片問題)
政策咨詢電話:68788058(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工作證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