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寬選人用人渠道,廣泛吸引人才,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更好地促進廣州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廣州市婦女聯合會決定公開選調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兒童活動中心)干部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簡介
廣州市兒童活動中心,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開展少年兒童校外文化、藝術、科普等教育活動;承辦政府部門組織開展的少年兒童展示匯演和各種交流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公益性公共服務。
二、選調職位與人數
選調單位 | 單位類別 | 選調職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人) |
廣州市兒童活動中心 | 公益一類事業 單位 | 辦公室主任(七級職員、正科級) | 管理崗位 | 1 |
科普主管 | 專業技術崗位 | 1 |
三、選調范圍
廣州市黨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含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四、報考條件及資格
(一)選調人員共同具備的基本任職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
2、熱愛婦女兒童事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與良好的職業道德;歷年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與較強的執行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宜選調的人員,不列入選調對象。
7、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選調為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選調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選調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選調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具體選調崗位的任職資格條件
1、廣州市兒童活動中心辦公室主任1名(七級職員、正科級):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現任七級職員(正科級)或擔任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計算);具有較豐富的行政管理、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執行能力。
2、廣州市兒童活動中心科普主管1名:本科及以上學歷,現持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5年以上科普教育實踐經驗;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從發布公告之日起計算);有較強的文字表達和組織協調能力。
五、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以郵戳時間為準)。
(二)報名方式:以掛號郵遞方式報名,報名材料請寄廣州市越秀區明月一路10號廣州市婦聯組織聯絡部,郵政編碼:510600。
(三)報名材料:詳見《廣州市婦聯2017年選調直屬事業干部報名材料一覽表》(附件2)。
六、辦理程序
(一)資格審查
在報名階段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通知考生前來筆試和面試。面試當天進行資格復查,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報名材料(詳見附件2)原件接受資格復查??忌峁┑淖C件(資料)虛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專業業務能力等,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和復習范圍。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選調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數。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以及對選調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面試滿分100分,按60%計入綜合成績。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職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職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工作嚴格遵守《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的有關規定。由廣州市婦聯統一組織考生到我市相關醫院體檢。
(五)政審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將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被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的考生需在組織考察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考察資格。因選調人員政審或組織考察不合格等個人原因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規定報批后,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參加體檢和考察。
(六)決定人選
綜合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部分崗位如無人選符合選調條件,可空缺。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廣州市婦聯網(http://www.gzwoman.org.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七)商調
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定辦理商調手續。為了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選調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八)聘用
選調聘用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任職 。
七、聯系方式
廣州市婦女聯合會聯系人:陳國慶、魏玉玲;聯系電話: 020-87377084、020-87386636。
本次選調工作的紀律與監督要求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監督電話:020-87386671。
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婦女聯合會組織聯絡部。
廣州市婦女聯合會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