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決定面向全國選調公務員?,F將選調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佛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科員2名。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員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1.具有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2.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事業心責任感強,能吃苦耐勞,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全日制全國重點(985、211)高校畢業的大學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優先。經濟學、金融學、管理學及文史哲學類專業優先;
4.熱愛公文寫作,有較好的公文寫作基礎和實踐,有較強的文稿綜合、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提供本人參加工作后獨立完成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5.身體健康,年齡在30歲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未滿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9日至8月25日(雙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17號樓701室,聯系電話:0757-83323722、83320790,傳真:0757-83036053,郵政編碼:528000。
3.報名方式:以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的方式進行?,F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郵寄報名的,需將報名材料(信封寫明“選調公務員資料”)快遞至報名地點。
4.報名材料:
(1)《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2張;
(2)《公務員登記表》、近3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各1份(參加考試者帶上“三證原件”);
(4)個人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請將《選調人員名冊表》(附2)的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110137230@qq.com,郵件主題:2017年選調報名+姓名。
(二)資格審查及筆試
我單位收到材料后,電話通知符合選調條件和崗位需求的人員參加筆試(具體考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視為未能進入本次選調范圍,報名材料恕不退還,對個人資料一律予以保密處理。若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5:1比例的,由我單位決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選調。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
按選調計劃1:5比例(未達到報名比例的,由我單位決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選調)確定面試對象。從接到資格復審電話通知3個工作日內(超過時間視為自行放棄選調)提供如下材料:《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經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學歷學位證書,需同時提供網絡查詢頁面打印件或復印件。電話通知符合選調條件和崗位需求的人員參加面試(具體面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權重計分,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相關網站公布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若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棄權出現空缺,由我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情況。組織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選調的,由我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六)辦理調動手續
經體檢合格、組織考察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如因選調對象自身原因無法辦理轉任手續的,不予選調。
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