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中共利辛縣委關于印發《利辛縣中小學師資隊伍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利[2015]1號)文件精神,均衡配置教師資源,促進教師合理流動,經縣政府同意,2017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擬面向農村學校公開選調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2.統一政策、規范程序、有效監督的原則。
二、選調人數
面向全縣農村學校公開選調初中教師80名、小學教師80名(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全縣農村中小學在編教師,2012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且任教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齡要求:男教師1967年8月5日以后出生,女教師1972年8月5日以后出生。
4.報考城區初中教師的學歷須為本科及以上,報考城區小學教師的學歷須為??萍耙陨稀?/p>
5.報考小學崗位的應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崗位的應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
6、加分條件
(1)任教以來獲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廳)表彰的優秀(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模范教師、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等,分別加5分、2分、1分;
(2)任教以來被評為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星、省優質課大賽一等獎加5分; 市級特級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一師一優課” 大賽部優獎、省優質課大賽二、三等獎、市優質課大賽一等獎加2分;市級骨干教師、市級教壇新星、 “一師一優課”大賽省優獎加1分。
以上各項加分只取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僅限所列稱號。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2017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點:利辛縣城關學區逸夫小學。
2.報名要求:
(1)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利辛縣2017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
(2)加分材料。報名時,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提供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相關的文件或文件復印件(需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校印)。
(3)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2:1;比例不足的,按2:1的比例扣減相應崗位選調指標,如因不能開考被取消崗位計劃的,允許報考取消崗位的人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改報時間8月15日上午8:00-12:00。
(4)每人限報一個學段一門學科。
3.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選調辦法:
公開選調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監察局全程監督下進行。
(1)筆試時間及方式:筆試時間2017年8月19日;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50分。筆試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取消選調資格。
(2)筆試內容:報考崗位應具備的教育綜合知識(占20%)和學科專業知識(占80%)。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有關教育法規政策和師德修養等。學科專業知識主要內容為:學科課程標準、教材教法(對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學設計、案例分析等)和學科知識(以報考學段學科的知識為主)。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利辛縣政府網、利辛教育網站公布。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以書面申請復核。
2.考核
(1)對考試人員加分條件復核,核準后的加分分數在利辛縣政府網、利辛教育網站公示5天。
(2)經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調。
a、黨紀處分影響期內,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b、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審查的;
c、受過刑事處罰的;
d、違反規定上訪的:
e、違反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
3.確定選調對象
(1)分數合成:總分=筆試分數+加分分數。
(2)確定選調入圍人員:
分報考崗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最后一名總分并列的,以筆試成績為準;若相同,以學科專業課知識為準,若再相同,一并入圍。擬選調人員確定后在上述網站公示5天。擬選調人員因存在問題被取消選調資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3)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選調入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公開選崗,最后一名并列入圍的人員,若崗位剩余兩個以上時,臨時抽簽決定選崗順序,若僅剩余一個崗位,并列人員全部選崗到最后一個崗位。選崗結束后,由教育、人社、編辦、財政等部門于2017年9月30日前辦理調動手續,已取得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的,由調入學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予以聘用,調入學校無崗位的,調入人員予以高職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員視為放棄調入資格。
五、組織實施
為加強選調工作的領導,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利辛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在縣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財政局、縣編辦等相關部門配合,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六、工作要求
選調工作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報名參加選調考試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試考核中的各項紀律規定。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若違紀違規,將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并追究違紀責任,且5年內不準參加同類型考試。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規違紀將給予嚴肅處理。選調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聯系電話:8800222(利辛縣教育局人事股)
0558-8812151(利辛縣人社局)
舉報電話:8819017(縣紀委第二紀檢組)
8812576(縣教育局辦公室)
本方案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2.《利辛縣2017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利辛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