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各學院、部(辦、處、館、中心):
經教學機構中層副職干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現就《中共黎明職業大學委員會關于開展教學機構中層副職干部競爭上崗的通知》(黎委〔2017〕49號)競爭資格第8條中“評為高校系列中級職稱滿四年或以上職稱”作如下說明:評為學校現有職稱聘任系列的中級職稱滿四年或以上職稱均為符合條件,包括教師、實驗、教育管理、工程、會計、圖書、檔案、編輯、醫學等系列。本條競爭資格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黎明職業大學教學機構中層副職干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