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城區學校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師資力量嚴重不足的矛盾,經市政府研究決定,2017年暑期從農村學校選調在編在崗教師到城區中小學任教;另幾年來因多種原因造成的人事遺留問題繼續通過單列進城選調考試的方式逐年解決。
一、選調進城任教的原則
1.凡進必考、公平公正、不搞機動、不留余地。
2.考試是基礎、考核是關鍵、業務能力是導向。
3.2013年以前借用到城區學校的教師和2015年撤并三校在編或在崗的教師由教體局、人社局、編辦三部門聯合核實身份,分類單列指標予以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名額
(一)農村中小學選調進城50名
1.城區初中10名
2.城區小學40名
(二)2015年撤并三校選調進城21名
(三)三小借用教師選調進城6名
(四)2013年以來申請免職進城任教的選調進城2名
(五)2013年以前借調到城區初中任教的選調進城6名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農村中小學選調對象及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愛生敬業,樂于奉獻,身體健康,服從安排,遵章守紀。
2.具有國家承認相應層次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
3.編制在農村學校滿5年的中小學教師、有2年班主任經歷、堅持在教學一線任教的教師。
4.五年內未受過任何黨紀政紀處分的。
5.農村小學教師報考城區小學崗位,以現聘任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書為依據,且具有小學教師資格證書。農村初中教師報考城區初中崗位,以現聘任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書為依據,且具有初中教師資格證書。
(二)人事遺留問題牽涉教師選調對象及條件
1.2015年撤并三校教師41人,學校撤并時,必須是在編或在崗的教師。
2.三小借用教師11人,必須是2013年以前借用到城區學校的。
3.2013年以來申請免職進城任教的2人。
4.2013年以前借調到城區初中任教的12人,必須是2013年以前借用到城區學校的。
四、選調辦法
(一)報名
1.農村中小學選調: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教師,由現工作所在學校對照相關條件對報考教師進行資格初審,并持“三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張,以及現工作所在學校簽署意見的報名登記表,以學校為單位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8日到瑞昌市教體局人事科集體報名(不接受教師個人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費200元,逾期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2.2015年撤并三校:愿意報考的填寫報名登記表,每校委派一人到人事科集體報名。
3.三小借用教師:由三小組織集體報名。
4.2013年以來申請免職進城任教的:個人填寫報名登記表,由現所在單位到人事科報名。
5.2013年以前借調到城區初中任教的教師:由現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報名。
(二)公布加分
1.榮譽加分(2007年8月—2017年7月)。
⑴①榮獲國家級行政部門各類表彰加100分。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省部級加50分,地市級加20分,縣級政府表彰加10分,瑞昌市教體局表彰加3分。③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省級分別加20分和15分;九江市級分別加12分和10分;縣級分別加4分和2分。
⑵①②③項可累計加分,①②③項中的各小項不累計加分,取最高分值(符合加分條件教師必須提供證書原件,并與相關文件核對)。
⑶凡符合加分條件的教師,在報考時把加分內容填入報名登記表中“何時受過何種獎勵”欄中,并提供證書原件由所在學校上交人事科驗收,筆試開考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請。榮譽加分直接計入總分。
2.教齡加分。教齡以人事檔案為準,五年為起點,教齡6年以上(含6年),每年折算0.5分。教齡加分直接計入總分。
3.職稱加分。已聘為高級(原中高、小特高)職稱加5分,聘為一級(原中一、小高)職稱加3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教師必須提供職稱資格證和聘任書)。職稱加分直接計入總分。
(三)筆試
1.農村中小學選調: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每學科卷面總分為100分。
2.人事遺留問題牽涉教師選調:筆試內容不分學科,只考綜合知識,卷面總分為100分。
領準考證時間:2017年8月16日上午,各報考教師本人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不得代領。
考試時間:2017年8月17 日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考核
根據筆試和加分成績合計,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核名單,如遇總分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低為序。
(五)確定調動名單
依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錄取,考試成績為筆試、榮譽、教齡和職稱加分四項得分之和。錄取分數線根據報考層級和不同學科確定,調動教師實行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崗(選擇報考學科對應的城區學校)。實行舉報制,做到有報必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無論是調動之前還是調動之后,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不予調動,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本市選調教師考試。人事遺留問題選調進城的直接根據筆試、榮譽、教齡和職稱加分四項得分之和按錄取名額確定調動名單(2013年以來申請免職進城任教的2人,個人總分60以上選調進城)。
(六)辦理調動手續
確定選調錄用對象后,8月下旬辦理調動手續。選調錄用教師調動工作單位后,其崗位設置按照《關于江西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贛人社字[2010]408號)文件精神辦理,即“調入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在現單位核準的崗位數內重新進行崗位聘用。如現單位相應崗位數沒有空缺或未設置相應崗位,可暫時聘用到低一層級崗位中的最高等級崗位,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該聘期滿后,須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重新競聘上崗,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
五、其他事項
1.選調公告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網、瑞昌市教育網(rcsjyw.cn)、瑞昌報公布。
2.報名樣表從教體局人事科qq群(110955025)共享里下載。各校報名時交一份紙質表,同時匯總表上傳一份電子表到人事科(郵箱:rcjyrs@163.com)。聯系人:何仁軍,聯系電話:0792-4231201
瑞昌市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