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2006〕44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結合《關于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3〕101號)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門《關于開展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渝教師〔2014〕13號)的有關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人員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人數47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2013年由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為彭水縣定向培養的農村小學全科教師(渝教師〔2013〕22號文件規定招聘)和2015年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為彭水縣定向培養的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渝教師〔2015〕5號文件規定招聘)。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崗位一覽表》);
6.自愿到農村鄉鎮以下學校從教不少于6年,否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
(二)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彭水縣教育委員會七樓大會議室
咨詢電話:78446010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忌毾螺d并如實填寫《彭水自治縣2017年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報名表》(附件2),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具體包括:(1)身份證;(2)畢業證書;(3)教師資格證。本人因故不能前來的,可以委托他人報名。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上述報名所需材料和委托人本人簽字的《委托書》(附件3)。
(四)準考證發放
2017年8月16日下午16:00至17:00在彭水自治縣漢葭中學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五、考核方式
考核以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 ,分值100分,筆試成績將于2017年8月17日在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和彭水自治縣教委網站公布。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名額確定。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渝教師發〔2016〕9號)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修改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渝教師發〔2016〕16號)進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彭水縣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彭水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專業、資格證情況、考核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審批。
聘用崗位由考生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若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在校期間獲得學校、學院獎勵多者優先選擇。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符合聘崗條件的,聘用到相應崗位;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考生及招聘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生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1.彭水自治縣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
2.彭水自治縣2017年向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報名表
3.委托書(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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