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試要求:
1、考生在引車員引導下按照分配車號上車等候考試,考前應對考試車輛的手制動進行檢查、調整座椅、后視鏡、系好安全帶。考生不能在考場內隨意走動,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判定考試不合格。
2、考生按照考試車內語音提示進行考試。車載語音提示:現在開始考試,考生應嚴格按照科目二考試的操作要求進行考試。考生按照語音提示操作完該考試項目后,考試車內語音會提示下一個考試項目。如果語音提示考試不合格,考生請把考試車沿考試回路開回起點,再按照語音提示進行第二次補考。
3、當考試車輛進入考試項目時,車載語音才會提示考試項目,(如:側方位停車)系統進入評判狀態。車載語音不提示考試項目,系統是不進行評判的,考生應繼續駕駛車輛按照考試線路行駛至全部完成考試項目為止。
4、考生在進行該項目考試操作時,系統不會做出任何語音提示,只有等待考生完成項目的操作,駛出項目時,車載語音才會提示將要考試的下一個項目,并在車載顯示屏上顯示分數。分數有變化,說明此項目有被扣分。當分數大車低于90分,小車低于80分時,車載語音會提示“考試結束,將車開回起點”,此時考生應將車按考試回路開回起點(不得倒車或調頭),不必做其他項目操作。
5、考生完成考試項目后,車載顯示屏上顯示分數。(大車分數大于或等于90分,小車分數大于或等于80分時,車載語音會提示“考試合格”,此時考生將車按行駛方向開回起點(不得倒車或調頭)。如果車載語音沒有提示“考試合格”或者“考試不合格”,考生將車開到起點后拉好手制動、不能熄火、不能松開安全帶,不能下車,應坐在考試車中等候引車員或者考試員來處理。如果考生下車,系統將評判為“考試不合格”,后果考生自負。
6、考生遇到考試項目有一輛考車正在進行考試操作時,不得將車駛入該項目,否則后果自負。
7、考生在考試中駕駛考試車輛從起點出發按照考試線路再次到達起點時,如果遇到考試項目中有某個考試項目車載語音沒有提示考試,說明考試沒有完全結束,這時考生拉好手制動、不能熄火、不能松開安全帶,不能下車,應坐在考試車中等候引車員或者考試員來處理,按照引車員或者考試員的指令補考該項目。如果考生下車,系統將評判為“不合格”,后果考生自負。
8、考生完成考試項目后,在下車之前(考生應拉好手制動、不能熄火、不能松開安全帶,)可以通過車載顯示屏上查看扣分情況。如果考生對自己考試評判有異議,應坐在考試車中等候技術人員來處理,否則,后果自負。
9、考生駕駛考試車在考場內禁止倒車、調頭。
10、考生考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禁止在考場內逗留觀看。
11、在候考大廳和考試場地禁止吸煙,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判定考試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