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后復核收表的通知》,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7年7月24日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合格標準。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我市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達到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附件1)的考生(附件4),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進行考后復核。
一、考后復核時間
2017年8月2日至8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二、考后復核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人才園服務大廳人事考試業務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一層(福田交通樞紐西側)。
交通指引:乘坐地鐵羅寶線至竹子林站下車,B1出口;乘坐公交車至福田交通樞紐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園站下車。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執行。
(一)考全科(四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2科)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偩趾税l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提交的材料
1.《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A4紙打印,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2);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3);
4. 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
5.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原件;符合第2款的考生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原件。
以上材料中的證件原件經掃描核對后退回,報名表、工作簡歷表須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
(二)在提交材料期限內,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辦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被委托人除須帶齊委托人的相關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方能代辦理委托事項。
(三)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2017〕4號文的相關要求,對預合格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復核,并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核合格的,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制作和核發證書;復核不合格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相關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提交材料考后復核的最后期限。按國家規定,對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未提交材料和考后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二)完成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網站《證書信息》欄的證書發放通知,可在網上申請深圳市郵政局的證書快遞到付服務或按時到現場領取證書。
(三)深圳市考試院聯系電話:0755-88100099。
深圳市考試院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1.2017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水平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
2.考生報考承諾書
3.工作簡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