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人社〔2017〕88號
關于做好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縣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根據日照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字〔2017〕95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1、凡在我縣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城市、農村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2.在我縣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辦理1年以上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并有居留許可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中初級職稱評審。
3、根據《日照市企業發展研究院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日人社發〔2016〕8號)規定,我縣縣內企業及醫院等引進的,經認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或團隊核心成員及進入市人才創新發展院管理的人才,符合相應評聘條件,可在市企業發展研究院評聘教授、副教授職稱。
4、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二、標準條件
(一)各系列(專業)評委會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標準條件,突出業績貢獻和自主創新能力,對申報人員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和轉化生產力的能力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注重向基層、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和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
用人單位在國家、省評價標準基礎上制定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業績和貢獻的細化標準,業務主管部門對用人單位的細化標準審核把關。細化標準必須緊緊圍繞行業特點和工作性質制定,切實體現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
(二)淡化論文、獎項數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報的論文(著作、作品等)不超過3件,科研成果及獲獎項目不超過3項。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論文、著作和科研獎項不作為必備條件。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的有關要求,按照《關于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6〕29號)執行。申報中初級職稱時,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要求; 申報衛生技術和中小學教師副高級職稱,以及基層衛生技術副高和正高級職稱時,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要求;申報其他高級職稱時,按各高評委規定執行。
(四)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具備與申報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歷(后學歷必須滿三年),不具備規定學歷的,須符合破格申報條件方可申報評審。
(五)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等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1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資格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非企事業單位(不包括社會中介組織)的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須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七)按照《關于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魯人社發〔2016〕22號)有關規定,在職稱評聘中,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蚣紟煂W院全日制畢業生,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或本科畢業生對待;普通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普通中等學歷教育畢業生對待。
(八)按照《山東省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規定(試行)》(魯人社發〔2015〕63號),從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不受本人國內任職和年限限制,按照業績、能力、水平可直接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其海外工作經歷、學術和專業技術貢獻,可作為參評依據。
(九)根據《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2017〕18號)規定,基層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另實行以下政策。
1、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在本專業崗位中的工作總結、教案、病歷、技術推廣總結、工程項目方案、專利成果等反映本人學術技術水平的成果,以及獲得兩年以上的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在本專業領域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者市級及以上部門的表彰獎勵,均可作為基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重要參考。
2、在鄉鎮(不含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派出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醫療衛生專業除外),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可不受所學專業限制;評審時,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非鄉鎮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交流聘用到鄉鎮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在現崗位工作1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可不受任職年限和職務級別的限制,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在職稱評審時,各評委會可對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
三、申報推薦
(一)繼續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申報推薦辦法。單位組織推薦:1、按規定公開專業技術任職條件、推薦辦法、申報人員名單及參評材料等,事業單位應同時公布崗位名稱及空崗數量。2、成立7人以上的推薦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規模較大的單位相應增加人數),由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組成,對申報人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價。3、單位根據推薦委員會推薦的名單,確定推薦人選,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推薦上報。
(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制度。
1、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按照《關于加快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29號)規定執行。各事業單位要按照崗位設置和人才隊伍需求情況擬定申報推薦數量,并填寫《事業單位推薦申報數量核準表》(附件2),按程序最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同意后,方可組織推薦申報。對于實行評聘分開的事業單位,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崗位有空崗,或者已無空崗但具備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數未超過核準相應崗位數15%的,根據單位需求,在空崗限額內自主申報或按15%的比例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數超過核準相應崗位數15%的事業單位,不再推薦申報;但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推薦人數超過10人及以上的,根據單位工作需要,可按照相應崗位設置數10%的比例增加申報數量。
2、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與所在專業技術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系列(專業)相一致,本單位未設置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不得推薦評審相應系列(專業)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雖具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但未被聘任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3、實行按崗評審的中小學等事業單位,根據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數量、等級結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空缺需求,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推薦工作。對評聘矛盾較為突出的單位,實行以下政策逐步予以過渡或緩解:即具備資格人數超過相應等級崗位設置數20%及以上的單位實行“減一進一”;具備資格人數超過相應等級崗位設置數10%(含10%)至20%的單位實行“減二進一”; 具備資格人數超過相應等級崗位設置數5%(含5%)至10%的單位實行“減三進一”。
4、為了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對于崗位矛盾比較突出的單位,對任現職以來在專業技術領域做出突出貢獻并受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人員,可以不受單位崗位限制,優先予以推薦或聘任。
5、根據《日照市人才引進政策》(日政辦發[2015]36號)以及《日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試行辦法》(日人社發〔2016〕47號)有關規定,我市經認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帶頭人,以及“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申報專業技術職稱不受單位的崗位限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首次參加職稱評審不受引進單位的崗位限制。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管理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確需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兼職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同意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須提供《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表》原件。
(三)進一步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職稱申報渠道。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存放檔案并辦理人事代理業務的人員,通過存放檔案的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分別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申報人現工作單位推薦申報;城市無工作單位的職業者和農村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由其所在街道或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推薦申報,逐級審核上報。未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存放檔案并辦理人事代理業務的,可將檔案調入我縣后申報,或按屬地關系由工作單位持單位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等證明材料,通過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
(四)國家、省駐日照單位委托我縣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需按規定程序提交委托函并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評委會辦事機構方可受理。評審結束后,及時反饋評審結果,由出具委托函的部門(單位)按規定核準公布和發放證書。
四、評審程序
(一)審核材料。1、各部門、單位申報高、中級資格的,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后,由業務主管部門按申報專業報送市直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各部門、單位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按照申報專業報縣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各評委會辦事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最終審核后,提交相應評委會進行評審。
2、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認真履行審查審核職責,嚴格把關。重點審核申報人員的工作業績、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學歷、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等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對審核情況填寫明確意見,并按要求簽名、蓋章。其中,所在單位須在《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的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準確,同意推薦”負責人、審核人簽名,單位蓋章。未經審核簽字或未填寫審核意見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
(二)制定評審工作方案。各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整理、分析、匯總工作,制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方案》,于召開評審會議10日前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定?!秾I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申報材料受理情況(包括評委會職稱材料審核登記表)、綜合考試方案及考試成績的使用意見、評審工作安排、評審工作程序、保證評審質量的措施等。未上報評審工作方案及未經審核同意的,不得開展評審工作。
(三)業務測評。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由評委會辦事機構組織進行業務測評。業務測評可采取測試、答辯等形式進行,命題和考務工作由評委會辦事機構負責組織。測試成績提交評委會,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
(四)評委會評審。各評委會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結合實際創新評審評價辦法,建立評審專家責任制,可采用業務測試、面試答辯、綜合評議等多種方式,對申報人員的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業績情況進行科學、客觀地評審評價。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交評委會單獨評審。
(五)異議期公示。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應將評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及時通知呈報部門并逐級反饋到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在辦事機構所在部門(單位)的信息網和呈報部門信息網上公示1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權限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準。對評審結果審核、備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經呈報部門、單位主管部門反饋到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進行具體核實,單位主管部門及呈報部門要進行認真審核,提出明確意見后,及時上報評委會辦事機構。凡不符合評審基本條件和評審程序的,一律取消資格。
(六)核準公布。評委會辦事機構應在異議期結束的15個工作日內,向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相關的核準備案材料(包括通過名單、未通過名單、專家名單、評審會議紀要等)。公示無異議且符合備案要求的,及時行文公布。
五、工作紀律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有關部門(單位)、評審委員會及辦事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確保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有序進行。
(一)嚴肅評審紀律。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嚴格職稱評審規定嚴防濫用行政權力干預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4〕348號)有關規定,在職稱申報推薦、呈報、評審、異議期公示等環節,嚴防濫用行政權力干預??h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權限加強對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導評委會辦事機構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教育,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強化監督和制約機制。評審委員會及辦事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健全評委會的評審會議記錄制度,嚴格評審程序和評審紀律,確保評審質量和評審工作規范有序;要建立與紀檢、監察部門的聯合工作機制,與評委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建立全程監督機制;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嚴格執行審定的評審工作方案,按照統一的部署和要求組織申報推薦和評審,不得另行制定標準條件和評審程序;各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下發涉及評審工作安排的文件,須經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聯署或會簽同意。
(二)強化責任追究。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要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哪個環節、哪個方面出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評委會辦事機構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凡違反評審程序和規定,或隨意降低評價標準,導致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將視情況責令整改。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人員,嚴格按照《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關于公務員紀律懲戒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三)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度。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成果或受獎項目以及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專業技術人員填寫《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時,應在“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成績及表現”欄的最后填寫如下承諾語:“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專業技術人員在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時,凡有填報假材料,提供假數據、假成績、假論文、假成果、假獲獎證明或偽造學歷、任職年限等情況之一的,自查實之日起未滿五年的,不準其再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對在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人員全部納入違紀違規信息檔案庫,與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等各類違紀違規信息統一管理使用。
(四)認真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信訪事項。用人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公示,有條件的單位應同時在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其他申報材料可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各有關部門(單位)、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以及主管部門要按照《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督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方面的信訪事項,按照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等要求,對信訪事項逐級認真調查核實,提出明確意見,由調查人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后,將《山東省職稱信訪舉報事項調查核實情況表》(附件4)及有關核實材料及時上報。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7986030;舉報郵箱:wlrszck@163.com。
六、時間安排
根據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部署,我縣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總的時間安排為:7月至8月組織申報、評議推薦和呈報;10月底前完成評審工作;11月底前完成審核、備案工作并公布評審結果。
(一)申報參加省各系列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的,申報時間和具體要求按省有關部門通知執行,由相應中評委辦事機構統籌安排。
(二)申報參加我市組織的各系列評審委員會評審的:
1、8月20日前完成申報推薦工作,各有關部門(單位)須于此前將申報評審材料報送相應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
2、8月20日前完成評委會備選人員遴選工作,各部門(單位)須于8月23日前將《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備選人員基本情況信息表》(附件3)報送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3、10月30日前完成全縣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4、11月底前完成審核、備案工作并公布評審結果。
(三)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評審工作使用《山東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統》(http://124.128.251.110:8185/)進行填報。
(四)中小學高級教師、衛生技術及基層衛生技術副高級及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另行通知。
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部門(單位)、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相關政策,進一步暢通申報渠道;要加強組織管理,統籌安排,密切配合,注意及時發現和解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時完成。
本意見未涉及事宜,按以往規定執行;以往規定與本意見不符的,以本意見精神為準。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五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
2、事業單位推薦申報數量核準表
3、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備選人員基本情況信息表
4、山東省職稱信訪舉報事項調查核實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