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穗教資辦〔2017〕1號)的要求,現將在天河區領取2017年春季(第一階段)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的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領證對象
參加廣州市春季高中教師資格考試在天河區認定并取得合格證書的人員(名單見附件),應屆師范類考生在本校領取。
二、領證時間
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領證地點
天河區天府路1號天河區教育局4號樓2004室。
四、需領取的材料
教師資格證書1本、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份。
五、領證要求
(一)本人領取證書時,需出示身份證原件。若委托他人領取證書,代領者需同時出示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委托人親筆委托書。
(二)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時未提供學歷鑒定的,領證時需提供學歷鑒定證明,如不能提供則不能領證。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應放入個人人事檔案,不能私自拆封。
(四)應按規定時間領取證書,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不予保管證書。
(聯系人:許老師,聯系電話:38622512)
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