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張人社發[2014]7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中小學編制和崗位空缺情況實際,經區人社、編制部門審核并報區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準,2017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永定區2017年計劃公開招聘教師50名。各學校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等詳見《永定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職位表》(附件1)。報考職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
永定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jjyd.gov.cn/)。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8月2日至1999年8月2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為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以市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當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查認定。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區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在永定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jjyd.gov.cn/)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區教育局組織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社局審定。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新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辦理工資手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要求,聘用在相應的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二)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永定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zjjyd.gov.cn/)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國務院令第652號、原人事部令第6號、湘人社發〔2011〕45號、張人社發〔2014〕70號文件執行。
九、本次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由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教育局(0744-8596889)
監督舉報電話:人社局(0744-8596683)
永定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職位表
永定區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崗位匯總表
永定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張家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表
張家界市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點擊下載附件1-4
張家界市永定區教育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