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蘇州市吳江區部分事業單位補充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環節已結束,經區組織、人社部門確定,筆試成績(以百分制折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登錄網站(http://www.wjhrss.cn:34219/ksbm/scoresearch.php)查詢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資格復審。如需復制網址,請詳見附件。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7年7月23日(周日)至7月24日(周一),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地點:吳江區開平路300號人社大廈一樓招聘大廳。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所學課程成績表、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在職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應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供學位證書)、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
3.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往屆畢業生按社會在職人員辦理。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和在蘇州市區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具父母雙方同在蘇州市區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獨生子女證);駐蘇州市區的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具駐軍所在部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5.歸國留學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6. 研究生以其符合條件的本科段專業報考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崗位,還需提供本科段畢業證書(應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供本科段學位證書)。
7.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辦理。代辦人須攜帶上述規定的資格復審相關材料,并出示代辦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領取《面試通知》,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招聘單位報區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