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7年度自然科學研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7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7〕115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研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材料報送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有關政策
(一)申報范圍
凡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自然科學研究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城市、農村從事自然科學研究工作但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分別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申報人現工作單位推薦申報。城市無工作單位和農村申報人員,由其所在街道社區、村委會或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推薦申報,逐級審核上報。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二)有關政策
1、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職稱,按照《關于加快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1〕29號)規定執行。具體推薦人數由各市、各部門(單位)按照單位崗位設置和人才隊伍需求情況確定。其中,實行按崗評審的地區、部門和事業單位,根據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數量、等級結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空缺需求,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推薦工作。
2、事業單位“雙肩挑”人員申報職稱,應按照《關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8〕71號)規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申報時須提供《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兼職審批表》原件。
3、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崗位調整需要改系列(專業)申報評審與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同等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在現聘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申請人的學術背景、工作業績、現工作崗位要符合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要求條件,經所在單位考核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推薦申報。
4、非企事業單位的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須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經所在單位考核符合自然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條件的,方可申報。
5、中央駐魯單位委托評審自然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須經中央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后提交委托函,并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同意后,方可申報,否則不予受理。評審結果,由出具委托函的部門(單位)按規定核準公布和發放證書。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論文著作和成果獎勵要求
2017年全省自然科研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和評審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申報人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種佐證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著作、論文、成果和受獎項目等。淡化論文、獎項數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報論文(獨立撰寫或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期刊發表的本專業論文;或本人撰寫并公開出版的本專業著作)不超過3篇(部);與自然科學研究工作相關科研成果及獲獎項目不超過3項。與自然科學研究工作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已結項通過鑒定的課題或全面反映本人工作業績的獎勵等其他材料均可填報。
(二)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按照突出業績貢獻和自主創新能力,注重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的職稱評價導向,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需提供職稱外語考試等政府組織或社會認可的各類相關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要求,已經取得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政府組織或社會認可的各類證書,可在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作為評審的參考依據。
(申報評審中級職稱時,對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均不作要求)
(三)破格申報的要求
對符合《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魯人發〔2005〕15號),破格申報自然科研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需經業務測試后提交評審委員會單獨評審。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繼續教育條件
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申報評審時需提供任現職以來的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五)任職年限要求
任職年限計算到2017年12月31日;呈報的成果、著作、論文、獎勵等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超期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網上申報要求
2017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評審工作使用《山東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統》,申報人員可通過瀏覽器打開地址:http://124.128.251.110:8185/,進行注冊填報。該系統登錄頁面有“說明書”,申報人員可下載查看。
(二)紙質材料報送的類別、數量及要求
1、《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5份(A3紙型,須系統導出,雙面打印,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單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書(原件)。
4、《“六公開”監督卡》1份(原件)。
5、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業務工作總結1份(包括完成的業務工作任務、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需由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認真審核、填寫意見證明內容是否屬實,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6、代表性著作、論文,成果及獎勵證書等(原件)。報送的論文、成果要與系統中填報內容一致。
7、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書和相關佐證材料。
8、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指同級別),須呈報《改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原件),原《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或《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1份(原件,或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的復印件),并報送反映其工作變動后業務水平、業績情況等證明材料,需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同時需報送《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2份(要求同1)。
9、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所在單位需出具《破格推薦報告》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10、任期內已參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的,或取得其他政府組織或社會認可的各類英語和計算機證書的,將原件放在申報材料最后。
(三)申報材料整理要求
1、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文或聘書、獎勵證書、論文期刊、繼續教育證書和佐證材料等原件及《“六公開”監督卡》等其他材料有順序地裝入檔案袋內.其中,論文應在期刊目錄上作好標記,并將文章折頁,以方便查閱。
2、封面上要清晰注明各種材料詳細名稱及數量、呈報部門、申報人姓名、工作單位、擬申報職務資格、申報方式。實際材料件數與檔案袋封面目錄必須相符。
3.呈報單位在報送材料時,須提供《申報人員花名冊》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報材料審核等要求
1、單位審核。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實效性,做好申報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其中,申報人所在單位必須在《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的單位意見欄填寫:“本單位已對提供的申報材料逐一審核,真實準確,同意推薦。”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公示,有條件的單位應同時在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主管部門、呈報部門審核。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用人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所在單位申報人數不符合省人社廳職稱評審與崗位設置管理規定的;(7)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3、材料報送時間、地點。請各呈報單位按照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前,派專人將評審材料報送省科技廳人事處,逾期不再受理。
報送地點: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315房間;
聯系電話:0531-66777073
傳真電話:0531-66777209
四、其他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1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