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2017年公開選調
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公告(第1號)
為進一步優化思茅區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思茅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經思茅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報經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普洱市各縣(區)及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簡介
(一)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辦公室:區委辦公室為區委工作部門,正科級單位。是負責協助區委領導督促檢查區委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和落實情況的辦事機構。
(二)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為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是負責全區農村道路基礎設施建設、養護、管理、水路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及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監督管理等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
二、工作原則
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公開選調,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選調職位及人數
(一)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辦公室1名;
(二)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1名。
四、選調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普洱市各縣(區)及以下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工作人員。
注:中央、省、市駐各縣(區)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學歷、年齡和其他選調要求詳見《普洱市思茅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鄉鎮工作人員還須滿足最低服務年限;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網絡報名。報名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同時按干管權限報組織或人社部門批準。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只需將《思茅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掃描件(文件名為:“單位+姓名”和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白底照片電子版(JPG格式,文件名為:“單位+姓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以下郵箱,并及時通過報名電話核實確認報名情況:
(1)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辦公室
郵箱:smqwbdyk@163.com
聯系人:楊瑾
聯系電話:0879-2120855
(2)普洱市思茅區交通運輸局:
郵箱:smqjtj@163.com
聯系人:李莉
聯系電話:0879-2160947
每人限報1個職位。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日至8月2日。
2.資格初審。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思茅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中填報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每個職位選調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原則不低于1:3。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思茅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給予發放準考證。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選調。
(二)考試
考試由思茅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加權計算組成,按百分制計分,各項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體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3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
1.筆試
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綜合能力。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思茅網公布。
2.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
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持資格復審材料到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如下:
(1)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取得學位證的同時提供;
(2)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復印件一份;
(3)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外,所有復印件須由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公章。
3.面試
根據公開選調單位工作實際確定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能力。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通知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在思茅網公布。
4.經歷業績評價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受表彰情況等。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在思茅網公布。
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提供相關評價證明材料。
(三)考察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者參加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需要回避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疾旖M要認真查閱個人檔案,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四)決定人選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公開選調職位及人數1:1的比例,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集體討論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報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經體檢合格后,報區委、區政府研究確定。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思茅網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開展體檢工作;體檢由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派專人組織擬選調人員到思茅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體檢(規定時限10天),若在規定時限內不能完成體檢項目的視作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考察、體檢和公示各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均可進行遞補。
(五)辦理選調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思茅區委組織部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報思茅區委、區政府批準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選調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六、回避
公開選調實行回避制度。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清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清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七、監督與紀律
(一)公開選調工作邀請人大代表或人大工作人員、政協委員或政協工作人員全程進行監督。監督人員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確保整個公開選調工作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
(二)選調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思茅區紀委對公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有關信息將通過思茅網發布。選調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并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選調單位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思茅區2017年公開選調實施方案》開展公開選調工作,確保選調工作依法依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實施。
(四)參加選調的人員須嚴格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并確保向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提交各種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在選調工作各個程序和環節中,若發生選調人員資格條件與選調職位要求不符的,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可取消選調資格。若出現弄虛作假和違紀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選調資格,并記入本人檔案。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思茅區委組織部、思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9-3025764(思茅區委組織部干部科)
0879-3012520(思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監督和舉報電話:0879-2124434(思茅區紀委辦公室)
附件(請點擊下面附件查看或下載):
1.普洱市思茅區2017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思茅區委組織部
思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