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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中學教師 |
現職高中教師 |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師德高尚,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沒有違反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及有關紀律規定。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 |
高中教師資格 |
中小學、幼兒園二級或以上(過渡后的職稱名稱) |
在我市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以上 |
1、現職高中教師:近三年來,所任教的班(級)、科平均分在本校第二學期學年考試中,曾獲得前二名(由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字及單位蓋章)。 2、現職初中教師:近三年來,所任教的班(級)、科平均分在本校第二學期學年考試中,曾獲得前二名(由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字及單位蓋章)。 3、現職小學教師:近三年來,所任教的班(級)、科平均分在本鎮第二學期學年考試中,曾獲得鎮內前三名(其中東鎮街道、朱砂鎮、北界鎮、金垌鎮可放寬到前五名)的教師(由各鎮街中心學校提供證明,校長簽字及單位蓋章);或2012年以來獲得信宜市優秀課例一等獎(茂名市三等獎以上)的教師;或參加信宜市(或地市、省級)小學骨干教師培訓并被認定為相應學科的骨干教師。 4、報考體育教師:不受上述1-3點限制,但要求如下:近三年來曾獲得信宜市舉辦或以上級別舉辦的運動會“優秀教練員”稱號;或近三年來參加茂名市中小學體育教師專業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的教師;或2012年以來獲得信宜市優秀課例一等獎(茂名市三等獎以上)的教師。 5、報考音樂、美術及幼兒園教師:不受上述1-3點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