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江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同意,江門中醫藥學?,F面向全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公開選聘教師。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和《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江門中醫藥學校藥理學教師1名(專業技術九級),主要從事學校藥理學教學及教務管理工作。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年齡45歲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學士或以上學位;
(五)專業要求:本科:中藥制藥;研究生:藥理學;
(六)具備高校教師資格證,講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七)具備5年以上高校教學及教育管理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三、對象范圍
廣東省內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四、注意事項
(一)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二)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
(三)應聘者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未滿五年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不得應聘。
五、應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8日至10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時。應聘者須在上述指定時間內到江門中醫藥學校辦公樓603辦公室(江門市龍灣路4號)提交以下資料,辦理現場報名:
1.已填妥的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須正反兩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3.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
4.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或經人社部門備案的就業手冊/勞動合同)、工作證明等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佐證材料,如學歷證缺失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5.現工作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二)報名要求
應聘者要誠信報名,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三)資格初審
江門中醫藥學校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應聘者,現場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遺失不補)。如應聘者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考試
考試采取直接面試形式進行,由江門中醫藥學校及市衛生計生局在市人社局監督下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在發給準考證時一并通知。所有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全部參加考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七、體檢
面試成績合格且排名第一的列為體檢對象。如成績相同的,以主評委評分高低確定名次。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流程、紀律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修訂)》執行。
八、考察
用人單位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九、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市人社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機關雇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通過復審的,由市人社局在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十、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社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
十一、聯系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江門中醫藥學校譚老師,0750-3508708;招聘政策咨詢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員雇員科,0750-3873786; 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科,0750-3873875。
江門中醫藥學校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