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須誠信考試。
2.考生憑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進入指定考室,按準考證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3.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考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4.考生請自行準備2B鉛筆和黑色簽字筆及其他考試用品。嚴禁將各種書籍、報刊、紙張、筆記本、計算器、BP機、對講機、移動電話、其他移動設備等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5.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試地點,開考30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室,開考60分鐘后方可提前交卷離場。未交卷者,除特殊情況外,考試中途不得離開考室。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室。
6.考生領到試卷后,須認真核對試卷張數和頁數,檢查有無空白頁、缺頁,試卷是否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答題卡是否有折皺、污點等問題,如有問題應舉手詢問,請監考員處理。
7.試卷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簽字筆或圓珠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凡漏填姓名、準考證號或字跡模糊不清、無法辯認的試卷,以及不在規定位置填寫姓名、準考證號或作其它標記的試卷一律無效。不得在答題卡答題范圍內出現考生個人信息或做標記,否則,以舞弊論處。
8.開考時間到后方可答題,考生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9.答題卡不能折疊。
10.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肅靜,開考后不得傳遞任何物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偷看、換卷、冒名頂替、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嚴禁將試題帶出試室。
11.自覺遵守考場衛生規定,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吃零食。
12.考試結束,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答題卡在上面,試卷題本在中間,待監考員收齊后,考生有序地離開座位。
13.在開考時間前或考試結束時間后答題的,將按考試違規處理。
14.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于違反紀律者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扣分或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