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福建省安溪沼濤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現將專項招聘教師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經組織面試,各學科考試成績第一名的考生(名單見附件)。若有異議,請于7月7日前向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反映,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7月10日下午。
2.資格復審地點: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安溪茶都旁)6號樓B棟1414室(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三、提交材料
1.《報名登記表》(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1份);
2.本人身份證;
3.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
4.教師資格證書;
5.畢業證書(含第一學歷、第二學歷證書);
6.學位證書;
7.報到證;
8.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9.《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10.縣級計生證明和綜治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鄉鎮政府綜治辦開具),應屆生可不提供;
四、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以《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福建省安溪沼濤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為依據,不符合通告規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無法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等,應提供就讀學校的相關證明(相關證書尚未發放或在辦的證明)及就業推薦表(含學校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詢日期需2017年3月1日后),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暫無需提供,但應于辦理擬聘用公示手續前提供。
5.出現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安溪縣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
資格復審名單
招聘崗位 | 學科 | 姓名 | 面試成績 |
安溪一中 | 物理 | 陳玉成 | 87.33 |
安溪一中 | 化學 | 蘇振波 | 86.13 |
安溪一中 | 生物 | 楊梅琴 | 86.23 |
沼濤中學 | 美術 | 蘇 悅 | 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