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紅河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省公務員局《關于全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紅河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及面試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考生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主要是做報名信息與證明材料的一致性比對。進入資格復審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2.須進行體能測評的考生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3.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范圍內。
(一)首輪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7月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首輪資格復審地點
紅河州政務服務局一樓〈州人才市場招聘大廳>。具體地址:蒙自市工業園區八號路(州車管所對面)。
為不浪費考試資源,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作出承諾并現場簽字確認。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可進行2個批次的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開展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以各審核單位通知為準。
二、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文件執行。
(一)進入體能測評環節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1.筆試總成績不低于所報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2.筆試總成績的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6倍比例范圍內。
(二)公安機關招錄職位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
體能測評時間:7月6日下午17時前完成
體能測評地點:以州公安局通知為準
四、審核單位
由各招錄縣市或單位對報考本縣市、本單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五、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兩份,審核后一份報考人員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和5分彩色近照一張。
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列舉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7年畢業生中,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畢業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二)非2017年畢業的人員,需持畢業證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如因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學歷學位發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對于大專及以上國民教育的畢業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省教育廳的簽章;對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專生,該證明由學校開具,同時需有州(市)級教育局的簽章;對于大專及以上黨校學歷的畢業生,該證明必須有省一級黨校的簽章(中央黨校的學歷可以在省級黨校簽章證明);對于其他非國民教育的畢業生,一般可補辦畢業證書,故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
(三)資格復審時仍為事業、國有企業單位人員的,必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企事業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事業、國有企業單位的,必須提供現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及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開具的服務時間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相關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
(五)筆試加分人員需提供加分證明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
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用于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具體要求詳見“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文件。
六、審核確認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各審核單位須在考生填寫的資格復審表和考生準考證上簽定資格復審意見并蓋章。蓋章的筆試準考證由考生持有,作為參加面試的一項證明材料,資格復審表由審核單位留存。
資格復審合格后,考生須在資格復審表中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簽字確認后,若出現放棄面試、放棄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七、面試預告
紅河州非法檢系統崗位的面試擬定于2017年7月中旬開展,請考生注意關注紅河州人才網(www.hhzrc.cn)、紅河州政府網站http://www.hh.gov.cn)發布的相關公告。
八、特別提醒的事項
(一)進入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查詢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信息網(http://gwyks.ynhrss.gov.cn)
(二)資格復審的相關要求嚴格按《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附件執行。
(三)若各位考生對資格復審工作有疑問,請咨詢相關招錄單位或各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一:紅河州2017年公務員招錄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四)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通知、公告,知曉政策規定及日程安排,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考生本人未關注公告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
紅河州公務員局
2017年7月5日
紅河州2017年公務員招錄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 |||
序號 | 單位 | 地點 | 聯系電話 |
1 | 紅河州委組織部 | 3730342 | |
2 | 紅河州公務員局 | 3738037 | |
3 | 紅河州公安局 | 蒙自市鳳凰路中段 | 3712297 |
4 | 紅河州道路運輸管理局 | 3726232 | |
5 | 個舊市公務員局 | 個舊市和平路70號 | 2143119 |
6 | 開遠市公務員局 | 開遠市東新路行政中心203室 | 7222889 |
7 | 蒙自市公務員局 | 蒙自市霽虹路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23室 | 3798389 |
8 | 建水縣公務員局 | 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德罚?/td> | 7612544 |
9 | 石屏縣公務員局 | 石屏縣湖濱路中段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公務員管理局 | 4855179 |
10 | 彌勒市公務員局 | 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上清路) | 3058095 |
11 | 瀘西縣公務員局 | 瀘西縣中樞鎮人民路8號縣政府大樓五樓 | 6635836 |
12 | 屏邊縣公務員局 | 屏邊縣基層就業和服務保障中心(香榭花園對面) | 3225256 |
13 | 紅河縣公務員局 | 紅河縣蓮花路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4621520 |
14 | 元陽縣公務員局 | 元陽縣長青路16號 | 5642097 |
15 | 綠春縣公務員局 | 綠春縣政府行政中心A幢三樓 | 4225689 |
16 | 金平縣公務員局 | 金平縣河東南路267號 | 5221327 |
17 | 河口縣公務員局 | 河口縣北山行政中心河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2室 | 3124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