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主要對學生的形象氣質、語音嗓音、表述狀態、應變能力以及文化素養和才能進行測試。
一、 專業考試內容及流程:(專業總分:100分)
(一)初試:(成績為合格、不合格)
1、敘事散文朗誦(自備):考核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2、新聞故事講述(自備):考核考生的社會觀察生活和對新聞熱點的關注意識以及語言表達(社會新聞應該限定在半年之內)。
(二)復試:(成績為合格、不合格)
1、指定文稿朗讀:考查考生對稿件文字的準確判斷與讀音的能力。
2、指定話題講述:考查考生即興表達的能力。
3、才藝展示(自備):考查考生與他人合作短小節目的能力。
(三)三試:(100分)
1、主持能力測試(70分):考查考生在各種不同語境下的即興口語表達能力。
2、文化藝術綜合素質測試(筆試)(30分)。
二、錄取方法:
(一)三試成績按男、女生分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計劃數的三倍左右確定專業合格名單,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二)在學校劃定的最低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男女比例大致為1:1。語文單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
(三)語文單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者(根據招生計劃數及該專業錄取辦法)優先錄取。
三、補充要求:
(一)著裝得體,便于考試。
(二)不允許化妝,男生頭發整潔,女生鞋跟必須低于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