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京劇)專業考試以中等藝術學校京劇表演專業畢業生所具專業素質為基點進行測試。
一、專業考試流程及內容:(專業總分:100分)
(一)初試:(成績為合格、不合格)
1、基本功:由“腿功、把子功、毯子功、身段”四項組成。
2、唱念:考生根據所學行當,任選一段唱念。
(二)復試:(成績為合格、不合格)
劇目片段(自備):
考生根據所學行當,自備一段劇目片段(時間不少于5-10分鐘)。
(三)三試:(100分)
1、劇目片段(50分):自備。不可與復試重復。
2、角色創造(小品)(30分):考生抽取題目,即興編演小品。
3、口試(20分)。
二、錄取方法:
(一)按照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二)在學校劃定的最低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者(根據招生計劃數及該專業錄取辦法)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