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達到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只設《專業考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相關專業的《執業資格證書》。
二、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均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
三、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的考試動態查詢。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荚嚥莞寮埥y一配發,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