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原則,做好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概況
貴陽學院是教育部2004年5月批準組建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本科院校,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是一所涵蓋工學、理學、教育學、文學、法學、農學、經濟學、管理學、藝術學、醫學10個學科門類,以工學、理學和教育學為主打學科門類的教學型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學。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代碼:10976
辦學層次:本科、???/p>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全日制教育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龍洞堡見龍洞路103號
第二條 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本科、專科分專業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另計劃面向貴州省招收少數民族預科生100人。
第三條 錄取規則
1、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2、錄取志愿順序: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生源不足時,錄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對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置“志愿級差”。江蘇省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
3、專業安排及退檔: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我校對專業安排不設置“專業級差”。
4、少數民族預科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按照文、理科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預科學生在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培養基地貴州民族大學培養,一年后按我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后進入貴陽學院大一學習。
5、在錄取中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各項加分政策。
第四條 特殊專業錄取要求
1、藝術類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湖南省音樂類考生在湖南省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紝I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體育類專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投檔范圍內,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2+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外)。
3、我校英語專業要求統考外語語種為英語,考生須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成績, 其他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第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條 收費及標準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七條 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執行國家有關“獎、助、貸、勤、減、免、補”政策,幫助貧困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條 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包括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的貴陽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與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九條 畢業與學位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該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陽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復查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本章程由貴陽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85400560(兼傳真),0851-85406767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龍洞堡見龍洞路103號
郵編:550005
郵箱:gyuzsb@163.com
網址:http://www.gy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