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在瓊招收農 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瓊教辦〔2017〕34號)精神,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我省2017年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我省貧困、民族地區的農村區域有常住戶籍連續滿3年(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市(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我省貧困、民族地區包括陵水、五指山、保亭、瓊中、東方、樂東、白沙、昌江、臨高等市縣及儋州市的蘭洋鎮、南豐鎮、雅星鎮,瓊海市的會山鎮,萬寧市禮紀鎮的原新梅鄉、長豐鎮的原牛漏鎮以及南橋鎮、三更羅鎮和北大鎮(含祿馬鄉),屯昌縣的南坤鎮等貧困、民族地區縣(含縣級市)。農村區域范圍為:“鄉村、鄉村中心區、鎮鄉結合區、鎮區、城鄉結合區及特殊區域等區域(即除地級市主城區、縣級市和縣的城關鎮居委會、農場場部居委會和場部社區以外的所有區域)”?,F將符合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考生名單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接受群眾反映情況單位:海南省考試局,電話:6585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