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要求,現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6月21日—6月29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單位及電話
單位:天津市靜海區教育局
通訊地址(郵編):天津市靜海區靜海鎮建設路3號(301600)
電 話: 022-28942848
聯系人:孫洪慶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天津市靜海區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