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民革深圳市委員會機關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民革深圳市委員會機關辦公室副科級及以下崗位1名(詳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我市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務員均可報考;未滿試用期、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人員不在選調之列;
3、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報考的,要求現任職務為副科級及以下職務;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報考的,要求現任六級執法員及以下職務,且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和所在單位干部調配有關條件規定,通過選調后轉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務確定為科員;
4、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5月31日);
5、符合《民革深圳市委員會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設置表》所列學歷、專業及其他要求;
6、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涉嫌違紀違法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基本稱職的;有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的。
三、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定于2017年6月21日—7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請報名者如實填寫《民革深圳市委員會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可在“深圳市考試院”、“深圳組工在線”官網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備齊相關材料。請自行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送至民革深圳市委員會辦公室,不接受委托報名。
電 話:88134259
傳 真:88134777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上步中路1004號市政協大樓前樓北三樓民革318辦公室。
四、有關要求
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規格):
1、公務員登記表、現任職務任職文件復印件;
2、本人填寫的《民革深圳市委員會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及近期大一寸彩色證照2張;
3、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學位驗證材料的復印件(需驗原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將上述報名資料電子版(含照片)打包發送至民革深圳市委員會郵箱mgszsw@vip.tom.com。
5、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民革深圳市委員會負責解釋。
民革深圳市委員會
2017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