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和桂林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印發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教〔2017〕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我縣2017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面試原則及目的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下,嚴格按規定的程序組織進行。
通過面試進一步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本素質和適應職位要求的能力,確保擇優選擇人才。
二、面試對象
㈠參加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㈡參加2017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報考經同意減少招聘職數和降低開考比例的非鄉鎮學校崗位,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㈢報考經同意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鄉鎮學校崗位,經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三、面試形式及賦分
根據報考職位,面試形式為:試教面試。分值為100分。
四、面試時間、地點
㈠時間:2017年6月 24日、25日
㈡地點:平樂縣平樂鎮第一小學
抽簽時間為面試當日上午的8:10,面試于當日上午9:00開始。各應聘人員根據安排的面試科目于當日上午8:00前到達面試候考室。
九、面試紀律
㈠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面試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面試工作有序開展。
㈡實行回避制度。所有參與面試工作的考官、命題人員和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
㈢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⒈考生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面試資格的;
⒉考生在面試過程中作弊的;
⒊面試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試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⒋面試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⒌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定,考生在面試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㈤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面試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平樂縣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