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第一階段)
惠城區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工作(第一階段)已完成,請2017年春季在惠城區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且通過的人員到我局領取教師資格證。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領證時間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領證地點
惠城區教育局四樓人事股403室
三、領證要求
1.已有畢業證的申請人親自領取者請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若因特殊原因需請人代領,代領者請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被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
2. 2017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前往領取。若因特殊原因需請人代領,代領人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申請人的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以及身份證原件。
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項
1.領證人必須對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確認無誤后簽名方可領取。
2.領取的證件包括:《教師資格證書》一本、《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存檔材料》一份(存檔密封材料請交由本人檔案管理部門拆封并存檔,沒有建立個人檔案的人員則密封自行保管)。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壞,必須憑《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才能到發證機關申請補辦,否則不予受理,請妥善保管。
惠城區教育局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