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5號)的要求,我市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第二階段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其他持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可參加2017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
上述人員還應具備如下條件: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惠州戶籍或人事檔案已掛靠我市各級人才交流中心;或為惠州地區各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二、網上報名
申請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國教師資格網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
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注意:申請認定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的,網報時請選擇“惠州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確認點請選擇“惠州市教育局”;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且戶口在本市的選戶口所在縣(區)的認定機構,戶口不在本市的選本人檔案掛靠我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在縣(區)的認定機構;全日制大專應屆畢業生選擇學校所在縣(區)的認定機構。
三、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時間:我市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7月4日-5日共兩天,上午8:40-11:40,下午2:40-5:40。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報名及繳費手續的,作放棄處理。
(二)現場確認地點: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麥地路2號)一樓服務大廳,聯系電話:2261072
(三) 現場確認流程:證件初審→證件復審→上交資料及簽訂相關承諾書→領取回執單。注意:因承諾書需申請人本人簽名,確認時必須本人到確認點辦理。
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咨詢戶口或人事檔案掛靠地或畢業高校所在縣(區)的認定機構。各縣(區)認定機構咨詢電話:惠城區2677406、惠陽區3826331、惠東縣8810468、博羅縣6624110、龍門縣7781313、大亞灣區5562637、仲愷區3898369。
(四)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現場確認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必須是申請人網報成功后直接在網報頁面打印出來的申請表,需雙面打印,自行下載空白申請表打印或手寫的申請表無效);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出具)(見附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單)一式一份;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5.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注意:普通話測試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根據省語委辦的要求,凡外省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必須提供與普通話等級證書領證年份吻合的戶籍、學籍、工作證明,且其普通話測試成績能從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到,否則需在戶口(或工作、學習)所在地重新報名參加測試。
7.近期藍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張(與貼在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且與上傳的照片一致);用作辦理教師資格證使用。
8.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無需提交)。
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不用提供以上報告或證明,但需出具編制使用通知卡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如無編制使用通知卡,可在學校所屬的教育局人事部門開具在編在職證明,并加蓋當地教育局人事部門的公章。學校開具的在編在職證明無效。)
注意:認證畢業證書即可,無需認證學位證書。
9.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一份(由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
10.申請認定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除開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等級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11.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一式一份。(只需填寫個人資料部分并貼好照片上交,無需自行體檢。自行體檢的報告無效。)
12.2017年春季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上報材料目錄表(貼在個人申報材料檔案袋上面)(見附件)。
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藍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內,像素為114(寬)*156(高),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
到現場確認前,請申請人嚴格按照上報材料目錄表(見附件)的順序排列好相應表格(請自行下載打印相關表格)和復印件(復印件請統一用A4紙),并用夾子夾好屆時交給工作人員審核。
惠州市教育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學歷、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等有關證件和材料進行核查,發現故意造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按我國《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處理: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體檢
申請認定高中和中職教師資格人員體檢由市局統一安排。請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費自付,體檢結果不需本人領取)自行到其他醫院體檢無效。體檢的時間和地點以惠州市教育局網上公告為準。
五、審批發證
申請人現場確認通過,且體檢合格后,認定機構進行審批發證。發證時間:2017年第四季度(具體時間以惠州市教育局網上公告為準)。
附件:
1、2017年春季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高中(中職)教師資格上報材料目錄表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4、2017年春季惠州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申請指引
惠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