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大人社發〔2013〕71號)和《大連市各類學校自主招聘高層次全日制優秀畢業生實施意見》(大人社發〔2013〕73號)文件規定,瓦房店市決定組織部分學校自主招聘教師93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組織30家學校招聘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生、全國重點及本地師范類院校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17屆優秀畢業生93人(高中14人、初中63人、小學16人),錄用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選崗。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本崗位教育教學工作。
(四)具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其他條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五)應聘崗位相關要求
應聘高中、城市初中、城市小學教師崗位:須為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生、全國重點師范類院校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17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一致。
應聘農村初中教師崗位:須為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2017屆畢業生、全國重點及本地師范類院校的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17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一致。
(六)已被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單位錄取的,或已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不允許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茖W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茖W歷報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七、咨詢服務
招聘政策咨詢:瓦房店市教育局人事科
電 話:0411—85611368
投訴舉報:瓦房店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電 話:0411—85614349
八、特別提示
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應留意相關網站,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
本公告由瓦房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瓦房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