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標準》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職業的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都作了明確規定。
二、本《標準》的制定,遵循了有關技術規程的要求,既保證了《標準》體例的規范化,又體現了以職業活動為導向、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特點,符合培訓、鑒定和就業工作的需要。
3、本《標準》依據有關規定將本職業分為育嬰員、育嬰師和高級育嬰師3個等級:每個等級均包括職業概況、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個方面的內容。
育嬰師證考試安排:
1、職業名稱:育嬰員
2、職業定義:主要從事0~3歲嬰兒照料、護理和教育的人員。
3、職業等級:本職業共設3個等級,分別為:育嬰員(全國職業資格五級)育嬰師(全國職業資格四級)高級育嬰師(全國職業資格3級)。
4、職業環境:室內、外,常溫。
5、職業能力特征:有愛心、耐心和責任感;口齒清楚、會講普通話;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強;動作協調、靈活;有一定的學習能力。
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畢業。
吳老師溫馨提示:育嬰師資格證是勞動部(全國人力資源保障部)頒發的等級證書,該證書對于育嬰師上崗提供技能及資格審查,證書上全國人力資源保障部國網查詢,全國通用,統一由勞動部組織統考。
聯系人:吳老師 電話微信:130-6515-9943 QQ:199-050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