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于實施第三輪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湘人社發[2016]34號)精神,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按照我市農村基層工作崗位的需要,長沙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2017年計劃招募6名應屆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從事“三支一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募方式
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
二、人員管理辦法
戶檔可轉到服務單位所在縣(市)級人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實行免費代理服務。日常管理由服務單位負責。
三、報名資格條件
招募對象為長沙生源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自考、成教、電大、網大等學歷均不在列),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身體健康,符合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的要求。
四、招募崗位、招募人數、崗位所需條件
七、選定程序
1、確定人選: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將考試、體檢和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人選在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沙考試網、長沙培訓網等網站進行公示。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進行審核,然后簽署《湖南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
2、派遣: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寧鄉市,由寧鄉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派遣到服務單位報到。
八、保障措施
1、及時發放生活補貼。“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間,參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的標準。由中央、省、市級財政給予工作、生活補貼,其余不足部分由縣(市)財政負擔。
2、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政策。“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間,全部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其中在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的地方,在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為其辦理補充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由地方財政負擔,個人繳費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
3、做好服務期滿就業工作。加強協調,加大政策落實力度,提高公共就業服務水平,認真落實促進“三支一扶”大學生流動的各項政策,切實把公務員定向招錄、事業單位優先招聘、繼續深造、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等政策落到實處。充分挖掘就業崗位,鼓勵基層服務單位廣泛吸納服務期滿人員。舉辦專場人才招聘活動,向國有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輸送人才形成“三支一扶”大學生有序流動、多渠道發展的長效機制。將服務期滿就業人員作為重點服務對象進行實名登記,提供就業服務,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對于服務期間選擇離崗的人員,要做好人事檔案和社保關系轉移等工作。
聯系單位:長沙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聯系地址:長沙市芙蓉區芙蓉中路一段669號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204房
聯系人:譚思佳
聯系電話:0731-84907692
長沙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