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廣西演藝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3829)。
第三條 學院地址: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明陽工業區明陽四路10號(郵編:530226)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
第五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七條 按學校有關規定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者準予畢業,頒發國家認可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校名為廣西演藝職業學院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設立由院長、分管副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西自治區招生考院有關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重大事項。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普猩粘J聞?。
第十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信訪、申訴、投訴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二條 學校錄取批次為:高職高專提前批和高職高專普通批。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院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按照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安排的錄取批次和高職高專院校投檔分數線及投檔辦法,以普通類、藝術類分類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藝術類提前批考生須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聯考(統考)成績合格及文化考試錄取最低分數線,我院認可藝術類考生在招生省份其他院(系)取得的藝術專業成績。對英語單科成績不做要求。
第十六條 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則【①藝術類考生專業優先(其中:舞蹈表演專業要求身體無缺陷,女生身高3900px以上、男生4125px以上(專業特優者可適當放寬),②普通類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參考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各專業計劃數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降分的政策規定,但錄取到專業時以實考成績為準。
第十八條 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比例民族成份限制。
第五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九條 我校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一條 已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報到手續,如不能按時報到,應向我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院同意逾期不報到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在符合廣西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前提下,可適當考慮學生專業調整要求。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屬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第七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凡品學兼優,符合基本條件的全日制學生,均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一)學費
1.表演藝術學院專業7500元-9000元/學年
2.藝術工程學院專業7500元/學年
3.經濟管理學院專業7000-8000元/學年
(二)住宿費:女生5-6人間(1200元/年)、男生5-6人間(1200元/年)
第九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六條 招生工作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院黨委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潘顯新
監督電話:0771—4892829
傳 真:0771—4892829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771—4951555、5600160、5600381、4892986
傳真:0771—4892829
電子信箱gxyyzsb@163.com
學院網址:http://www.gxart.cn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以往條款即時廢止。
第三十條 有關招生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本《招生章程》由廣西演藝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