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樹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導向,按照《鳳岡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法(試行)》(鳳組通﹝2017﹞35號)文件精神,經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2017年5月26日研究,決定開展鳳岡縣縣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計劃及職位
本次全縣共計劃選調公務員5名,參公管理工作人員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名,詳細職位見《鳳岡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公務員及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選調范圍為:縣直機關、鄉鎮人民政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編在崗已進行登記的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范圍為:縣、鄉兩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員。
縣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縣屬逆向流動范圍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參加選調。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德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要求見《職位表》(附件1)。
3.身體健康。
4.具有3年以上鄉鎮工作經歷(以正式列編之日起計算;進入干部隊伍就在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的,不受此條限制)。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6.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已過的。
7.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7年6月12日計算。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所在單位不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未進行登記的。
5.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
6.2014年1月1日以來鄉鎮新招錄公務員。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考察人數與選調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報考人數,與選調職位選調計劃數僅為2:1的,全部列入考察。
面試成績只作為進入考察環節的條件。筆試、面試成績均不帶入后面的環節。
考察工作由縣組織人社部門選派熟悉干部(人事)工作和選調職位相關業務的正式干部,組成考察組開展考察。每個考察組人員不得少于2人。采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進行,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
考察工作在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確定選調人員。
縣調配領導小組綜合考察情況、選調單位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意見等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
(五)公示及辦理調動。
確定擬選調人員后,在鳳岡縣人民政府網站,對擬選調人員公示3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選調資格,是否從考察范圍的人員中遞補擬選調人選,由縣調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報縣組織或人社部門辦理調動審批手續。
四、工作要求和紀律監督
公開擇優選調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主管部門及選調單位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標準條件,精心組織實施,明確相關責任,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注意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條件做好工作。對在公開選調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行為的,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
本次公開選調未盡事宜,由縣調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0851-25227022 鳳岡縣委組織部
0851-25225963 鳳岡縣人社局
0851-25225995 鳳岡縣編委辦
監督電話:0851-25221942 鳳岡縣紀委
附件:
1.鳳岡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鳳岡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3.鳳岡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中共鳳岡縣委組織部 鳳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鳳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