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來源:普洱黨建網 閱讀:1457 次 日期:2017-06-07 17: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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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開

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第1號)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普洱市市級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規定,經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會議研究,并報經普洱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開展公開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一)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是為市委決策服務、從事綜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門,正處級。主要職責是:根據市委安排,起草市委主要領導和市委其他領導的重要講話稿、文稿;參加起草或組織協同市直有關部門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據市委的意圖和工作部署,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組織或協同市直有關部門、研究機構,就市委關注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及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供市委決策參考;承擔中共普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中共普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普洱市發展研究中心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科級,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主管。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研究機構、院所及社團的聯系協調;負責課題研究的方案制定和課題日常管理;負責《研究與參考》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市委領導交辦的其它課題研究任務;完成市委政策研究室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二、遴選工作原則

公開遴選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遴選職位及人數

擬遴選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務員1名,普洱市發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員(事業編制)1名。具體詳見《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遴選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1.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務員的遴選范圍是普洱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普洱市發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員的遴選范圍是全市各級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注:中央、省、市駐縣(區)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公務員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具有2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

(3)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熱愛文字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意識強,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工作執行能力。公務員需從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遴選職位的具體職位要求詳見《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選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報名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同時按干管權限報組織或人社部門批準。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只需將《普洱市公開遴選報名推薦表》電子掃描件(文件名為“單位+姓名”)和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電子版(JPG格式,文件名為“單位+姓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市委政研室郵箱:pezcyjs@163.com。并及時通過報名電話核實確認報名情況。聯系人:單洪瀚,聯系電話:2189401,13987928188。報名表原件在領取準考證時統一交回市委政策研究室。每人限報1個職位。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2.資格初審。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普洱市公開遴選報名推薦表》中填報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每個職位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原則不低于1:5。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普洱黨建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并注明領取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

(二)考試

考試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組織實施。由筆試、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組成。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加權計算,按百分制計分,各項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不四舍五入)。具體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

1.筆試

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綜合能力。擬定于2017年6月26日舉行。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普洱黨建網公布。

2.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

市委政策研究室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遴選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持資格復審材料到市委政策研究室進行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如下:

(1)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取得學位證的同時提供;

(2)公務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供聘用審批表復印件一份;

(3)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外,所有復印件須由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公章。

3.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能力。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市委政策研究室通知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在普洱黨建網公布。

4.經歷業績評價

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受表彰情況等。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在普洱黨建網公布。

進入經歷業績評價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市委政策研究室提供相關評價證明材料。

(三)考察

根據進入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及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市委政策研究室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需要回避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疾旖M要認真查閱個人檔案,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四)決定人選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1:1的比例,市委政策研究室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經體檢合格,分別在普洱黨建網和擬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規定開展體檢工作;體檢由市委政策研究室派專人組織擬遴選人員到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進行,體檢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體檢(規定時限10天),若在規定時限內不能完成體檢項目的視作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考察、體檢和公示各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均可進行遞補。

(五)辦理遴選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市委政策研究室將遴選工作情況按程序報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六、回避

公開遴選實行回避制度。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清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清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符合以上回避規定的人員,不得參加相關職位的遴選。同時,遴選機關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遴選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遴選結果公正的,應當回避。參加遴選的人員或者遴選機關工作人員,有權要求涉及上述人員關系的人員回避。

七、監督與紀律

(一)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邀請馬迎春同志(市紀委派出第一紀工委主任科員)全程進行監督。監督人員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確保整個公開遴選工作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

(二)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有關信息將通過“普洱黨建網”(http://www.Pedj.gov.cn)發布。遴選期間,請考生主動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并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遴選單位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開展公開遴選工作,確保遴選工作依法依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實施。

(四)參加遴選的人員須嚴格遵守遴選工作紀律,并確保向市委政策研究室提交各種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在遴選工作各個程序和環節中,若發生遴選人員資格條件與遴選職位要求不符的,市委政策研究室將取消遴選資格。若出現弄虛作假和違紀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遴選資格,并記入本人檔案。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委政策研究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9-2189401(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

0879-2828223(市紀委派出第一紀工委)

附件:

1.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doc

2.普洱市公開遴選報名推薦表.doc

3.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表.doc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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