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滄源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公開招聘
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人員實施方案
根據《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滄源佤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實行政府購買性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滄政發〔2017〕50號)和《滄源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解決滄源佤族自治縣委編辦政府購買性崗位的批復》(滄政復〔2017〕1號)精神,為確保我辦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人員工作順利開展,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吳建遠縣委編辦主任
副組長:李志遠縣紀委第一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分局局長
肖光明縣委編辦副主任
成員:羅文龍機關股股長
吳應華事業股科員
楊娟機關股科員
工作職責:負責整個公開招聘的統籌協調工作,嚴把工作程序關,組織做好筆試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編辦綜合股,由羅文龍具體負責招聘材料的起草、審核及整個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務。
二、招聘原則
堅持以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招聘崗位及數額
駕駛員1名。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公開招聘范圍:滄源縣戶籍,男性,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二)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勤懇務實,能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以下人員可予以優先聘用:
1、有單位部門服務經驗的優先;
2、滄源縣世居少數民族優先聘用;
3、具有C1及以上駕駛資格證。有從事過駕駛行業經驗,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者優先。
4、為本縣社會經濟發展有特殊貢獻人員或在職干部職工的未就業家屬、子女。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報考:
因酒駕在交警隊備案的人員,受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四、招聘時間及程序
(一)組織報名、資格條件審查
報名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證照、證件和3張免冠正規近照(2017年6月7日至12日),到縣委編辦綜合股(縣政府一樓)領取《滄源縣委編辦求職人員信息登記表》填報。
(二)筆試、面試
公開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內容為《新交通法規》和《機構編制政策法律法規》(時間:2017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分)。面試采取現場提問,內容為文秘、公務安全用車等相關知識(時間: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分);筆試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察結束后,縣委編辦將于2017年6月16日組織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四)擬聘人員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進行試用(2017年6月19日至23日)。
(五)考察
新招聘的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應屆大學畢業生試用期內未取得畢業證的不予聘用)。考察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廉、學。
(六)辦理聘用手續
由縣委編辦與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并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用工登記手續。在履行工作中發現作風不正,有參與黃、賭、毒等違法行為的,患有嚴重傳染病的,用人單位立即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聯系人:羅文龍聯系電話:7124177、13708836168
中共滄源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