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藝術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凡填報我校本科專業(除風景園林、廣播電視學、廣告學、文化產業管理專業外)志愿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資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績(以下簡稱文化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各專業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考生填報志愿后由我校根據各省各專業生源情況自行劃定,原則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報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各專業錄取辦法如下:
一、藝術類本科專業
(一)按文化成績排序錄取的專業: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史論、美術學(文化管理)、音樂學(理論類)、音樂學(文化管理)。
錄取時,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文化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錄取。其中文化成績同分時,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也同分時,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成績總和排序。
(二)按文化、專業成績5:5綜合分排序錄取的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舞蹈學。
錄取時,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5:5的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50%)從高分至低分排序錄取。其中綜合分同分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也同分時,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成績總和排序。
(三)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的專業:除以上(一)、(二)項專業以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錄取時,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錄取。其中專業成績同分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也同分時,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成績總和排序。
二、非藝術類本科專業
(一) 廣告學、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類考生。錄取時,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類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錄取,其中文化成績同分時,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成績總和排序。
(二) 風景園林、廣播電視學專業: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類考生。錄取時,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類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錄取,其中文化成績同分時,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成績總和排序。
三、凡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填報中美校際交流2+2項目、中美合作辦學3+1項目、攝影專業的考生,優先錄取。
???高職)錄取辦法
凡填報我校???高職)專業志愿的考生,須取得高考所在省(區、市)藝術專業統考合格資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該省(區、市)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根據各省的規定執行,如考生所在省無相關規定的,按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3:7的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70%)從高分至低分排序錄取。其中綜合分同分時,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也同分時,按文化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成績總和排序。
優錄辦法
四、對部分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專業成績不低于255分并在所屬考試類別(即考試科目相同)排名前三名的優秀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填報本類別的專業(方向),其文化成績達不到該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時,經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可給予高考文化分線下20分投檔、錄取。具體享受降分投檔、錄取的專業如下:
(一)美術設計類:含繪畫、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產品設計、工藝美術、中國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攝影、環境設計、藝術與科技、雕塑、公共藝術、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
(二)書法學類:含書法學專業。
(三)舞臺表演類:含表演(舞臺影視表演)專業。
(四)民族音樂表演類:含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與表演)專業。
(五)演奏(管弦)類:含音樂表演專業管弦類樂器演奏。
(六)演奏(鍵盤)類:含音樂表演、音樂學(音樂教育、中美合作辦學3+1項目)專業的鍵盤類樂器演奏。
(七)演奏(民樂)類:含音樂表演、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的民族類樂器演奏。
(八)演奏(流行)類:含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演奏)]。
(九)演唱類:含音樂表演(演唱)、音樂學(音樂教育、中美合作辦學3+1項目)、表演(歌舞表演)專業的演唱。
(十)演唱(流行)類:含音樂表演[流行音樂(演唱)]。
(十一)作曲類:含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十二)舞蹈類:含舞蹈表演(表演與教育)專業。
(十三)舞蹈編導類:含舞蹈編導、舞蹈表演(現代舞)專業。
(十四)國標舞類:含舞蹈表演(國標舞)專業。
(十五)音教舞蹈類:含音樂學[音樂教育(舞蹈為主)]、表演[歌舞表演(舞蹈為主)]專業。
以上各考試類別的成績排名按廣西考生排名、所有外省考生統一排名后分別產生的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