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員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規定,經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及管理人員,對招聘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此次招聘計劃數為138名。具體崗位如下:
1、縣統計局電子計算站專業技術人員崗位1名(限本市戶籍)
2、縣國土資源局鄉鎮國土資源所專業技術人員崗位12名
3、縣廣播電視臺記者崗位5名(限本縣戶籍、男性3名、女性2名)
4、縣交通運輸局農村公路建設辦公室專業技術人員崗位7名(限本市戶籍)
5、縣經濟建設投資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崗位4名
①專業技術崗位3名
②管理人員崗位1名(限本縣戶籍)
6、縣住建局園林綠化所專業技術人員崗位2名
7、縣公路局大橋養護站專業技術人員崗位3名
8、縣大溪水庫管理所專業技術崗位4名
9、縣發展和改革局經濟信息中心專業技術人員崗位2名
10、縣地方海事處專業技術崗位1名
11、縣環境衛生管理局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崗位2名
①專業技術人員崗位1名
②管理人員崗位1名
12、縣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專業技術人員崗位4名
13、縣工業集中區管委會專業技術人員崗位3名
14、縣經信科技和商務糧食局電力和商務綜合執法大隊管理人員崗位2名
15、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扶貧監測信息中心管理人員崗位3名(不限專業)
六、體檢
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如體檢不合格的,則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得超過2次。
體檢工作按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間提出復檢。復檢原則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凡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1]3號)的規定執行,如考核不合格不予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鄉鎮衛生院每個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其他單位每個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九、其它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的未盡事宜由會同縣公開招考錄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關政策由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827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