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師范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長江師范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按生源省(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參加專業統考和文化考試。我校設有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的省(市、自治區),考生還須參加我校在該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考試。對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依據學校當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和考生的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文化成績總分+專業成績總分)排名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2)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校考省份與專業如下:
美術設計類:甘肅、山西、山東、陜西、云南、廣西、福建、江西
音樂學:甘肅、貴州、湖南、山西、山東、陜西、云南、廣西、福建、江西
音樂表演:甘肅、湖南、山西
舞蹈學:甘肅、貴州、湖南、江蘇、山東、陜西、云南、廣西
播音與主持藝術:甘肅、貴州、湖南、江蘇、山西、山東、陜西、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