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全省(含垂直和雙管部門)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名額
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員1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本次選調對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近兩年公務員年度考核中評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符合公務員轉任條件;
3、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新聞學、漢語言文學、會計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等相關專業;具有人社系統工作、黨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5、能聽和講粵語。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6、選調成功者必須在我單位工作滿五年以上方可調動。
三、報名
有意向者,請于2017年6月18日前,將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個人職務職級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材料)的復印件、個人簡歷、《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貼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獲獎情況和專業特長的證明材料郵寄到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聯系人:林小姐,聯系電話:0757-88231950;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泰和路103號;郵政編碼:528500)。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到材料后,將對報名者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經初審符合要求的,通知參加面試,未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察。對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四)體檢。按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佛山市高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