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10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教育事業單位人員103名;其他事業單位3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附件1:《重慶市榮昌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96名);附件2:《重慶市榮昌區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7名);附件3:《重慶市榮昌區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3名)。以下均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的前一日);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截止在報名前,按照崗位條件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可以放寬到2017年7月31日前);
7.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7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開始日之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9.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7年上半年修訂)》(附件5)。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在確定面試、體檢、考察對象時,按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作崗位間調劑。
(一)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一覽表》中附件1、附件2所列崗位報名地點:榮昌區教育委員會(榮昌區昌元街道寶城路1段196號),咨詢電話:023-46773691;
《一覽表》中附件3所列崗位報名地點:榮昌區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科(榮昌區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號508室),咨詢電話:023-46773431;
(三)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及手續: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一個崗位對應多個單位的,只填到報考崗位,不填具體學校)。報名者須提供《報名登記表》(附件4)、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持就業推薦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榮昌戶籍或榮昌生源的還需要提供戶口本或榮昌大中專招生辦公室出具的生源地證明、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除《報名登記表》和照片外,其余材料還需提供復印件1份。有工作單位的人員,必須如實報告,否則按不誠信處理。其中,在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工作的正式編制人員以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模板見附件5)。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經重慶市榮昌區人力社保局資格審查合格者,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定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科,2科共計100元)。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重慶市榮昌區人力社保局組織,榮昌區教育委員會等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對其政治思想、現實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政審考察,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同時,有工作經歷的考生應于考察時提供勞動合同、人事代理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同一招聘崗位對應有多個招聘單位的,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招聘單位,總成績相同時的優先選擇順序與體檢確定順序相同。
因經確認自動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
特別提示:領取筆試準考證、考試考核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領取面試通知書、總成績公布、體檢等有關事宜,考生自行登陸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逾期未領取或未參加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用人單位服務3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榮昌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榮昌區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96名)
2.重慶市榮昌區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7名)
3.重慶市榮昌區2017年上半年考核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一覽表(3名)
4. 報名表登記表
5. 同意報考(工作經歷)證明
6. 專業參考目錄